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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

发布时间:2021-05-31 17:21:13 来源:成都市妇联
摘要:儿童友好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

什么是儿童友好城市?

儿童友好城市是一个不断发展的概念,它的基础源于1989年《儿童权利公约》中提出的儿童具有生命权、受保护权、发展权与参与权四大权利,儿童友好的最基本内涵就是尊重儿童的这些基本权利。1996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联合国人居署正式提出“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议将儿童的根本需求纳入街区或城市的规划之中,即通过一定的措施,提升原有街区或城市的儿童友好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优化儿童发展环境,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建设儿童友好城市是切实保障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重要着力点之一。

儿童友好城市的关键词是“儿童”和“友好”。儿童友好城市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倡导儿童优先理念,鼓励政府制定实施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保障儿童的健康、教育、福利和安全,促进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儿童友好城市应包括四个核心要义,即面向儿童的友好政策、友好人文、友好服务和友好环境。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在制定《关于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外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践

美国丹佛:通过“见学地景”为儿童创造了更多与自然接触的机会

科罗拉多州丹佛市于2006年启动丹佛儿童及青年友好(CYFC)倡议后,为建设成为全美第一的儿童友好型城市启动一系列计划,包括“见学地景”(learninglandscape)计划等。

德国慕尼黑:制定保障儿童权利政策,鼓励儿童的社会参与

德国是世界儿童友好型城市的先行者,慕尼黑是德国倡导“儿童友好型城市”理念最为成功的城市,在其高密度人口与移民大幅增加的特征下,通过成立慕尼黑儿童局(MunichChildren’sOffice)、专门委派监察员为儿童权利代言等,更具针对性的重视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制定,使儿童的福祉成为城市层面项目决策的核心要素。

日本东京:改善儿童使用的设施与场所,制定保障儿童权利政策,鼓励儿童的社会参与

日本建筑学会在基于一系列儿童友好型建筑与城市建设和对未来儿童成长培育环境的改善及建设出发,总结出若干有利于儿童成长的规划设计原则——“儿童友好型建筑、城市十二条基本原则”。东京及周边城市基于此原则,重点提升儿童友好设施和服务,以此为儿童提供完善周到的成长环境。

成都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探索与实践

成都是国内较早接触“儿童友好型”国际理念的城市。“5·12”汶川特大地震后,国务院妇儿工委办与联合国儿基会在成都建立3所“儿童友好家园”(分别在:彭州市丽春镇花街子社区、天彭街道锦阳社区、敖平镇楠桥社区),帮助灾区儿童消除地震造成的不利影响。截至2020年,成都市建有1所儿童之家的城乡社区比例达到了92%。

开展研讨活动,全面倡导儿童友好理念

在2018、2019年连续两届的国际城市可持续发展高层论坛中,举办了“儿童友好与未来城市”分论坛。2020年组织举办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与儿童友好社区实践主题研讨会。

深入调研分析,形成成都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研究成果

成都市妇联与成都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合作开展了成都市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可行性研究。通过近两年的探索与实践,形成了以儿童友好社区建设为基础,以儿童友好单位为补充,建设儿童友好城市的路径。

提升儿童之家服务功能,巩牢儿童友好社区建设基础

坚持推动儿童之家建设,覆盖率达92%,在基层社区广泛地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等服务,切实维护广大儿童权益。

突出顶层设计,将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上升为城市发展战略

成都市“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之一的“全龄友好包容社会营建工程”中提出:到“十四五”末期,建成儿童友好城市,进一步保障儿童平等接受优质基础教育权利,落实儿童家庭监护责任,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和安全,为儿童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搭建促进儿童有效参与的政策框架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格局,制定儿童友好城市行动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责任单位。

●筹备成立儿童友好城市研究院,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成都模式研究,建立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督导评估体系和儿童社会保护机制,推动城市国际交流。

●制定儿童议事会培育计划,探索建立儿童议事会,鼓励社区儿童参与社会事务,建立儿童参与长效机制。

对校区及社区周边交通、广场、院落、公园和公共空间等进行优化提升,建立儿童可独立上下学的安全通廊,提高儿童上下学出行环境的安全性、便捷性和趣味性,优化校内外交通环境;建设儿童友好公园、广场、运动场、家庭农场为儿童提供独有的活动区域,设置亲近自然、启发创造性的游戏及活动空间。

建立高标准普惠型儿童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儿童服务型基础设施建设,建设儿童友好学校、儿童友好医院、社区托育园、社区儿童活动中心。在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和其他商业场所等公共空间设置儿童设施,消除儿童融入公共空间的障碍,满足儿童成长最基本的需求。

营造儿童友好城市文化氛围

利用“世界儿童图书日”、“国际家庭日”、“六一”儿童节、“世界儿童日”等节日组织开展儿童参与主题实践活动。组织相关市级部门、社会组织、儿童工作者等开展有关儿童权利保护的专题培训,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儿童意识。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促进全社会达成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共识,整合社会资源,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共同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

素材来源:市妇儿工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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